上海大华律师事务所

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

上海市大华律师事务所是由成立于1983年的上海市复旦律师事务所和大华律师事务所整合而成的,至今已有30多 年的历史,是上海市历史最久且居于领先地位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。大华以“智慧、诚信、精进、卓越”为理念,勤 勉尽责、高效务实,致力于提供符合律师职业操守、满足客户个案需要的、高水准的和富有建设性的法律服务。

作为一家优秀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,大华律师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经验,赢得了良好的业绩和声誉,并逐 渐形成专业法律服务特色。大华律师在银行金融、证券业务、外商投资、特许经营、公司、企业重组与并购、股权纷争 、不正当竞争、房地产、知识产权以及商事仲裁等领域成绩斐然,为多家政府机关、国有商业银行、外资银行、金融机 构、上市公司、大型国有企业、大型国有医院、大专院校、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了卓越的法律服务。办理全国 重大案件中,代理商业银行在拖普软件,炎黄在线系列案中,债权受偿率达到本金的100%,在德隆系列案中得到的债 权受让率达到96%。

经历了三十年的发展,大华时时以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和最大利益为其追求。同时,刻意进取,不断开拓新的服务 领域,并与境外律师事务所开展了积极有益的交流与合作,不懈追求新的成绩。大华深信,严格的管理、优秀敬业和富 有团队精神的法律服务人员、与政府部门、立法司法机关以及境内外法律服务机构稳定而密切的工作联系,以及舒适先 进的办公环境,会使大华每一位现在及/或将来的客户都能得到高质量、高效率、综合性的专业法律服务。